子宫内膜癌保留生育功能的治疗
子宫内膜癌常见于绝经后妇女,平均发病年龄为60岁,50岁以上的患者占70%。近年来,年轻患者所占的比例有上升的趋势,而由于子宫内膜癌的主要手术治疗方法是全子宫双附件切除以及淋巴清扫,对于不少年轻的未婚未育的患者来说,将直接影响生育和生活质量。所以在面对子宫内膜癌时,年轻的患者,尤其是需要保留生育能力的患者,常常陷入两难的选择。 一.子宫内膜癌保留生育功能的适应症 目前,权威机构的指南如FIGO等中均没有明确的建议子宫内膜癌保守治疗的适应症,所以通常认为,只有患者有强烈的要求保留生育能力的情况下才考虑进行保留生育功能的治疗,一般要求符合以下标准:1.年龄40岁且有生育要求;2.病变局限于内膜层,影像学检查显示未侵及子宫肌层且无宫外转移;3.病理学确证为高分化腺癌;4.免疫组化检查提示雌孕激素受体表达阳性;5.没有乳腺癌和其他妇科肿瘤疾病的家族史,不合并其他危险因素;6.病人充分理解保留生育功能的治疗的利弊并签署同意书,治疗前咨询专家排除有无其他不孕症障碍;7.病人有条件能在治疗后密切随访。 二.子宫内膜癌保留生育功能治疗的方法 1.药物治疗:大剂量孕激素口服,临床上常用醋酸甲地孕酮及醋酸甲羟孕酮,服用至少12周,一般应在一年以上,用药的副作用包括体重增加,情绪改变,头痛,睡眠障碍及血栓性疾病等。用药结束后通过宫腔镜或分段诊刮进行组织学评估,如病理学检查未见病灶生长及内膜增厚则认为达到临床缓解。 2.手术治疗:只用于病灶局限的患者,在宫腔镜下切除病灶及其周围部分组织,术后再药物治疗至少六个月。 3.其他治疗:含孕激素的宫内节育器(IUD)等。 三.保留生育功能治疗后的处理 1.对于治疗后完全缓解的患者,要定期复查,对于产后肿瘤复发的患者,通常建议行全子宫切除手术; 2.对于持续治疗激素用药超过一年仍不能达到临床完全缓解甚至疾病进展的患者,建议及时行根治性手术治疗。 四.补充说明 1.对于一些患者刮宫的病理报告显示仅为不典型增生,我们需要警惕有合并癌的可能。 2.对于一些不适宜保留子宫的早期年轻的患者,我仍然可能给她保留卵巢,为后期生育留下“种子”(卵子)。 3.建议患者根据医生的评估,慎重选择治疗方式,毕竟再精准的检查也可能有遗漏病灶的可能。 总而言之,保留生育功能的子宫内膜癌治疗可以为患者创造生育的机会,但是需要强调的是,并非所有患者都适合进行这种治疗,治疗前必须进行严格仔细的评估,治疗后也需要密切随访以监测病情变化。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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